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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赋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09:04:01 【字体:


各相关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皖农工组〔2022〕2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省肉牛产业科技水平,推动“畜头肉尾”增值,助力打造千亿级绿色食品肉牛产业,经研究,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赋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攻关领域

聚焦我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

1.良种繁育。开展肉牛良种的引进和推广、高效扩繁技术的研发等;推进肉牛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开展特色种质资源品质育种技术体系的研究与集成,利用地方品种创制优质高产的皖牛新品系;

2.饲料饲草。研发秸秆、农副产物等饲料化利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开展新型饲料和添加剂、发酵菌剂等产品开发研究,提高饲料转化效率,降低养殖成本;

3.健康养殖。开展肉牛精准饲养体系、母牛高效繁育饲养体系研究与开发,开展肉牛重大疫病流行监测、诊断新技术研发、净化体系集成创新,开展肉牛清洁低碳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等;

4.智慧养殖。围绕规模养殖,开展肉牛养殖设施智能化技术、肉牛产业链数字化管理研究与开发、生物资产数字化体系建设,以及肉牛场重大先进装备研制应用等;

5.精深加工。研发牛肉多层次精深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开展牛肉预制菜肴挖掘与保质关键技术研究及开发;开展牛肉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多元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推广;创制加工、保鲜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延长肉牛产业链条。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支持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2023年度社保为零或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因享受社保减、免、缓、退等政策导致2023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除外;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除外。符合减免等政策,社保或企业所得税为零的,应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4.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三)其它条件和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6.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7.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8.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作为项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支持方式及强度

1.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依据各市征集的项目需求数量下达推荐指标(具体见附件1)。项目择优立项支持,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为60-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不低于1:1比例的自筹资金。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申报”--“2024年肉牛科技项目”,按要求上传《2024年度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赋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项目申报书》及附证材料PDF版。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4月19日8:00—5月1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相关市科技局应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信用记录等审核,于2024年5月20 日前将纸质推荐文件寄送省科技厅农村处。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551-6229083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0551-62685273、62678319;

邮  箱:ahskjt@126.com。

 

附件:

1.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2.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3.项目申报书.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