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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6 11:12:00 【字体: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畅通技术攻关和工程应用渠道,提升我省能源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2. 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3. 对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首台(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

4. 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等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不同批(次)首台(套)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装备优化完善和迭代升级,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要求

1.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

2. 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3.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及所列附件(网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4.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

5. 各推荐单位请填写推荐项目清单及推荐理由。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由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筛选后报送省能源局。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省能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果0551-63609423  18010877255

邮箱:ahsnyjyxc@126.com 

附件:**市推荐项目清单                            

 

安徽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