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省级
关于印发《以数字化推动生产流通消费融合贯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14:08:09 【字体:


皖数资〔2023〕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以数字化推动生产流通消费融合贯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 徽 省 商 务 厅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以数字化推动生产流通消费

融合贯通工作方案

 

数字化正在给生产、流通、消费带来整体性变化,对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企业竞争力、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以数字化推动生产、流通、消费融合贯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数字时代机遇,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平台培育为重点,以融合贯通为核心,创新“平台+平台”融通模式、“供应链+产业链”融合模式、“网路+实体路”智慧物流模式、“线上+线下”新型消费模式,推动生产、流通、消费融合贯通,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贯通“平台+平台”,创新平台融通模式。

以产业互联网平台为重点,推动产业互联网平台、消费互联网平台、供应链平台融合互通,促进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1.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农业大脑”,推进农业互联网建设,打造一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推动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养殖场)到餐桌”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

2.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应用工业互联网推进模式创新工作,打造“羚羊”等一批全国知名综合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双跨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奖补。实施“行业大脑”培育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应用”,每年争创一批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培育一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促进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农业互联网平台与消费互联网平台、供应链平台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实施“数字领航”链接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业务、渠道和数据等要素,贯通生产经营平台与消费互联网平台、供应链平台,构建“研发生产+供应流通+精准营销”一体的数字化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推广反向定制(C2M)和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等生产消费新模式。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典型示范项目,按项目设备等购置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夯实产业互联网基础支撑。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数据工程、“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能力提升工程、场景创新工程等四大工程,为产业互联网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高标准规划建设芜湖数据中心集群,支持芜湖打造全省算力统筹调度平台。(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智算中心建设,支持行业头部企业、政府平台等市场主体以自建、合建、代建等方式建设智算中心,优先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省市协调给予能耗、土地等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

(二)贯通“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链融合模式。

  以供应链平台集聚区建设为抓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融合发展、相互赋能。

1.建设供应链平台。依托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优势产业,集聚一批供应链平台企业。以供应链平台为依托,加速物流、仓储、金融等供应链资源的数字化整合,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集聚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注册地在安徽的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建设的,集聚上下游各类会员100家(个)以上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项目,根据实际服务数据、服务质量和实际效果等,每年择优评选示范平台并授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支持企业加强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物流等关键环节的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提升供应链一体化管控水平。推动供应链服务企业和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深度合作,拓展物联、数联、智联等供应链数字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推进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抓好强链延链,推动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链综合竞争力。支持上下游企业上链用平台,基于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持续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经营模式,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三)贯通“网路+实体路”,创新智慧物流模式。

以公铁水航等实体路为基础,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以数字化为抓手构建线上物流网络(网路),打造智慧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

1.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统筹利用高速公路、干线铁路、高等级航道、机场等资源,联通加密对外联系通道,加快形成“三纵五横五联”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做强航空货运枢纽,加快合肥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围绕产业集聚区和消费集中地,加快推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国家物流枢纽,提高一体化、集约化物流组织服务能力。强化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构建支撑现代流通的多层级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物流数字化转型。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优化升级省级骨干网络,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培育网络货运平台,引导物流企业开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业态模式创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建设一批智慧物流园区和智能快递分拣中心,推动物流装备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四星级以上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3.促进物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物流业与农业、制造业、商贸企业融合发展,推动企业采购、生产、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分销、回收等环节业务整体外包。每年评选认定典型案例10家左右,并予以宣传推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四)贯通“线上+线下”,创新新型消费模式。

以电商平台为重点,集聚新型电商平台,培育电商主体,推进电商应用,创新消费场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消费生态体系。

1.加强知名平台招引。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来皖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集聚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电商平台,提升平台本地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2.着力培育电商主体。培育一批垂直细分领域电商平台,做大做强电商平台企业,大力支持中小电商企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评选,对新获批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3.推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利用电商平台的大数据资源,精准把握市场变化,打造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产品。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体验,稳定汽车、住房、家装家居等大宗消费,扩大文旅会展、文娱体育、健康医疗等服务消费,拓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以数字化推动生产流通消费融合贯通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运用金融信贷、产业基金、数字化转型等多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各政策应在“皖企通”统一发布,原则上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符合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条件的重大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制定适应平台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二)强化金融赋能。推进“金融大脑”建设,加快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智能支付、智慧网点、数字化融资等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云量贷”,积极开发符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特点的信用贷款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托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政府涉企静态数据和动态生产经营数据,开展“平台+数据+金融”模式创新,赋能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规范经营行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平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整治大数据杀熟、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单位: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违规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治理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积极培育数据安全服务供应商,推广数据沙箱、隐私计算、量子通信等新兴技术,保障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安全。(责任单位:省网信办,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

本文涉及政策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一年一版,执行标准和有效期按相关专项资金或政策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