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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榜单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14:08:52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任务

本次共发布“粮食安全绿色储藏与物流装备相关技术研究”“基于微波-热风联合干燥的粮食智能烘干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多杆智能扦样机”3个榜单(附件1),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攻关,力争解决一批制约我市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二、申报条件

1.揭榜方为市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院所、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及其他组织。揭榜方对榜单项目需求提出的攻关解决方案,应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揭榜方需联合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申报。

2.项目承担单位需为阜阳市内注册且投产的农机装备领域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4.项目承担单位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型样机研制,样机主要功能参数齐全,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农机产品具有市场应用场景,至项目验收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样机研制的(以取得的相关资质报告日期为准),或已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它厅局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支持的,不予申报。

三、立项程序

1.阜阳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制定申报评审立项方案,对项目需求榜单进行发布。

2.阜阳市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开展申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将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包括与榜单任务有关的科技成果资料;揭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揭榜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需附联合揭榜协议书,明确牵头揭榜单位及各方任务分工和权益分配等,并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等(详见附件2)整理成册,一式六份报属地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3.各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须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8月24日下午下班前,各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关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资料一并报阜阳市科技局农社科,逾期不予受理。

4.阜阳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评审,专家从研究能力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评审打分,市科技局依据得分等相关因素择优提出立项建议并上报省科技厅。

5.立项结果在阜阳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并签订任务书。项目任务书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后,按照任务书要求和省厅项目相关管理规定,阜阳市科技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四、项目管理、评价和验收

1.日常管理。相关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第一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市科技局、省科技厅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2.风险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科技部门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新产品存在重大政策风险或产品存在明显技术缺陷的,应立即终止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立即向省科技厅报告。

3.阶段性总结。项目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样机研制,并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除项目实施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外,并包含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新型样机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4.项目验收。参照相关管理办法及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五、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单个项目省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按省、市(县)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市(县)出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3.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省财政拨付首笔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剩余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4.牵头揭榜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对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5.申报指标不得低于榜单要求,可高于榜单要求,并可在榜单之外提出其他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

六、联系方式

阜阳市科技局农社科:2268029;

阜阳市科技局创新科:2282980;

阜阳市科技局机关纪委:2264294。

 

附件:1.安徽省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汇总表

    2.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专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申报书

       3.关于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科技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