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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及第十四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11:08:38 【字体: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人才兴皖工程,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九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四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1.全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2.第九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20名,第十四批后备人选120名。

二、选拔条件和程序

(一)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带头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后备人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

2.业绩条件。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业绩条件均按照《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41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

(二)选拔程序

1.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采取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设区的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机构)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2.设区的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组织专家评议,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按9个学科(高教、工程、自科、农业、卫生、社科、技能、文艺、中小学)将推荐材料分送至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评,由学科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指标(1:1.2)排序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开展终评,终评结果报厅长办公会审议后,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批准。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审核和评审。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高层次/留学人才”(具体见操作指南)。

(一)个人申报。个人用户登录支持政务网账号密码登录和支付宝扫码授权登录,没有政务网账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照政务网提示完成注册与登录。申报人员第一次进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需要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提交注册申请至所在单位。如无所在单位,须申报人提醒单位到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请按照相关模块认真填写并上传附件。

(二)单位审查。按照管理权限,申报人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料材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将申报表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附件。

(三)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须对申报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料材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将推荐函(PDF版)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评审”办理事项报送(推荐函具体模板请参照系统内模版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应突出业绩能力、成果应用和转化等,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成果应用和转化的成效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二)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省直主管部门或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按属地原则从所在市或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三)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皖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对参加国家和省重大项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攻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及我省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创新人才和急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四)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8月28日,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确上传相关材料,逾期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动关闭不予受理。各相关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审核把关。

(五)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9月3日前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永坤 汪文淇  

联系电话:0551-62671310;62999779

电子邮箱:1498212769@qq.com

 

    附件:1.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人操作手册

 2.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员操作手册

            3.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操作手册可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下载)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系统操作手册___申报人.pdf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系统操作手册___管理员.pdf

附件3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选拔管理办法

 

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范围为:安徽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第七条  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重点项目,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长期在生产操作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技术技能,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成果奖项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名次、全国技能大赛前三名;或主持编写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先进操作工法、岗位疑难问题诊排等规程资料,并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培训;或承担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培养高级工、技师100人次以上,被所在企业认定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第八条  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创新性科技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科研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后备培养潜力,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在企业、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技艺传承方面业绩突出,领衔承担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主持完成技改项目不少于5个、组织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300人次以上;或参加国际、全国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名次;或开展技艺传承工作,近两年所带徒弟在国家(行业)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五名、在省级(行业)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高技能人才。

第九条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应突出业绩能力、成果应用和转化等,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成果应用和转化的成效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对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从事技术工作的人才,同等条件优先选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