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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13 13:06:13 【字体:


   目前高校已经进入毕业季。近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梳理发布了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另外,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有补贴或税收优惠。

   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少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省内中小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或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吸纳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当月起,在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