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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企业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出台
发布时间:2023-05-16 14:05:04 【字体:


为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诉求办理实效,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了《阜阳市企业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建立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受理、闭环办理。

根据该工作机制,我市将采取多种方式敞开收集问题。其中,线上反映诉求渠道包括为企服务手机APP客户端、为企服务网页端、为企服务微信公众号、为企服务小程序、皖事通手机APP客户端、安徽省12345热线和安徽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下反映诉求渠道包括各级领导现场办公活动、联系包保走访、企业服务专窗(专区)、“双招双引”统计监测收集等。

所有渠道的诉求“一口”收集汇总到市营商办,市营商办将对收集汇总的各类诉求进行分类、甄别、研判。合理合法的事项采取分办、交办或直接回复;须通过诉讼、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分转或直接引导至相关负责单位办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事项不予受理。

根据规定,市县乡三级政府机关、组成部门及派出机构,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中央及省驻阜单位、在阜院校、国有企业等涉企服务单位要在“为企服务平台”设立问题办理账号,各单位账号需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办理交办的问题;办理企业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承办企业问题主体责任单位为首问责任单位,具体承办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企业反映问题答复、引导、办理、反馈有关事项。首次交办事项原则上由相关县(市、区)、市有关单位10日内回复办理情况,确因客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办结或无法办结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延期。

同时,我市明确,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相关企业,市营商办将开展企业满意度评价,对办理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为提升办理质效,市营商办还将强化督查、通报、考核,对企业诉求办理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商环境工作评优评先对象;对企业合理诉求办理不力,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强化企业诉求办理、持续攻坚疑难复杂问题,推动了涉企诉求高效办理。截至5月12日,市“为企服务平台”收办企业诉求2905个,办结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