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皖货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促销活动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15:04:57 【字体: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财政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财政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等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级下达我市皖货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系列促销活动补助资金55万,现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阜阳市范围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阜阳市内企业(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的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单场促销活动(活动方式不限,可为直播大赛、产销对接、促销专场、助农活动等),给予活动期间线上线下销售额5%以内的补助。单个企业(单位)补助累计不超过5万元。同一活动已享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再享受此项补助。


三、申报条件

    原则上单场活动时间不超过10天,活动期间线上线下成交额20万元以上(含 20万元),其中线上或线下销售额占比均不低于5%,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优先享受奖补。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将相关活动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报告。

  (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按照程序拨付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单位)提供材料

  1、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活动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活动方案

  4、活动期间企业(单位)实现的线上线下商品交易额和明细清单、线上销售额后台截图等

  5、线下活动现场照片、线上活动平台截图等相关材料

  6、促销活动宣传推广、现场物料等产生费用相关票据

  7、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报告

  8、《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版)

  9、申报材料真实性和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信用记录良好承诺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符合申报内容及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商务部门提供材料

  1、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报告(包含组织申报过程,实地验收、审核情况,推荐项目意见等内容)

  2、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

  3、企业(单位)所申报活动未享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承诺函

    以上申报企业(单位)提供的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广泛宣传,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线上业务,电商企业开展线下展销,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进一步活跃消费氛围,挖掘消费潜力。


  (二)各地商务、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由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核实,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审核、申报材料,对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等相关环节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于5月30日前汇总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迪、姜梅梅,联系方式:2707132、2707139,

邮箱:879295541@qq.com。 

阜阳市商务局

阜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2会签 88阜商办〔2022〕41号 关于开展2021年皖货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活动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皖货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活动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